天锐原创观点
一场由“逍遥镇”胡辣汤引发的商标血泪闹剧
最近,商标维权案闹得满城风雨。这一切,都得从一碗任性的“逍遥镇胡辣汤”开始说起。
11月15日,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河南焦作的50多家胡辣汤老板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被告知自己使用多年的“逍遥镇胡辣汤”这个招牌侵权了。“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称,“逍遥镇胡辣汤”是协会早在2003年注册的商标,向商家索赔3-5万元不等,商家们如要继续用“逍遥镇胡辣汤”,就要加入协会接受统一管理,每年交1000元会费。
事情一下子闹得沸沸扬扬,不少人指责协会“敲竹杠”。
11月21日晚,周口市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通过“西华融媒”发布情况说明: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事情看起来好像告一段落了。没想到,潼关肉夹馍心有不甘,大喊一声:“有喝有吃才算完美,哥哥稍作休息,我接棒再上去抡一阵!”
河南洛阳,近60家餐厅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协会以餐厅老板用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为由,共起诉了全国近三百家小吃店,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如果商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要加盟协会授权的餐饮公司,加盟费最高达9.98万元。
一位经营潼关肉夹馍的餐厅老板说,自己收到了很多律师的电话商量从中调解,其费用从最初的5万元变成1万8千,又变成1万2千,再变成8000元,最后降到5000元。
此后,11月24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黑底页面满屏滚动“无良协会”绿字,之后页面无法打开。
潼关肉夹馍事件还在进一步发酵,另一边,水果店也不安宁。据报道,水果店老板因“库尔勒香梨”被起诉。一个老板称,最初自己掏了香梨6000元的调解费,紧跟着,小蜜瓜、阿克苏苹果的商标侵权都来了。
此事发展至此,各路店主、专家、媒体,真是一方哭完我再接茬骂,生动地演绎了一出“活话剧”,各路吃瓜群众,突然也找到了舆论监督的身份感,于是,兴奋的拍手叫好,擂鼓助威!
26日,潼关肉夹馍发布道歉公告、停止维权!
好戏连连,直接把高勋这厮看的颅内起了高潮…,然而细思之下,味道却是有些变了,特别是有些野路子“砖家”借势搅浑水,恨不能把这些商标除之而后快!
一场本该正常的舆论监督,因为一帮无良无脑的协会“混子”+搅浑水的“砖家”,正在演变为一场闹剧,甚至有某知名广告人叫嚣“大家要共同富裕,所以建议取消这两个商标”;
也有自媒体讲“这两个品牌被骂被撕,就算‘牺牲’,只是小问题,又不是企业,如果真能让大家解气,也算‘死而无憾’。问题是,这一出演完,下一出是谁?哪个品牌又将走上下一场的审判台?
很明显,在这个问题上,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有人压根不想明白、有人根本也说不明白、有人就是相信他自己什么都明白、有人不明白也要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怒,彼此影响,互相加强,这种氛围真的可悲,更严重的是,这种舆论正在给市场不断传递错误信号,扰乱市场判断与调节机制,造成国内知识产权的混乱与社会风险,形成一波波“余罪”,不断冲击区域公用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破坏区域产业的经济,其损失将难以估量!
余罪1——断章取义,攻其一点,本末倒置,知识产权保护一战回到解放前!
要知道,大家恨和怒的源泉是——这两个协会在以过度维权的低劣方式谋取私利,而是不是其他!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声——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大家注意,这个声明的重点是,逍遥镇胡辣汤无权收取“会费”;
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取加盟费,并且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注意,这里有句话叫“正当使用”。
通篇没有一个字,讲他们不可以正当维权!
这两个协会的罪,在于做事的初心和方式,其心当诛,其言可责!这两个协会的错,在于违规收取会费、收取加盟费!
但此罪、此错,不在商标本身!这是本质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要知道,中国1982年通过、1983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了一部法律,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其目的就是让中国的知识产权逐步完善、有法可依!
11月26日,九派新闻在与潼关肉夹馍协会会员张楠的沟通中提到——“本次维权主要是针对潼关肉夹馍注册logo,而非“潼关”二字,另外,有些店铺虽然没在门头使用 Logo,只写了“潼关”,却在宣传上用了,比如说包装袋、菜单或者门玻璃上的贴纸…”。
所以,基于以上采访信息,虽然高勋这厮仔细翻看了十几条采访视频,并没有发现侵权店家使用以上标志的迹象,但如果真是这样,从某种层面看,这样的维权,是需要维护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毕竟,不能凭借弱小获得的同情和共鸣就可以肆意而为,如此,我们岂不是随意可以将知识产权放在脚下蹂躏?今天可以侵犯地标,明天就可以侵犯华为、小米等公司,后天就可以侵犯每个人的肖像、隐私权,难道,我小、弱、多,我就真的有理?就可以超越法律?
是的,协会之恶,谋利之罪是导火索,但炸掉的,绝对不应该是品牌本身!
余罪2——利用理想道德标准,审判与批斗,煽动舆论,砸掉的可能是更多人的饭碗、甚至是一座城市的支柱产业,损失将难以估量!
先看几组公开数据:
沙县小吃8.8万家店,连锁标准店3103家,年销售额500亿元,直接拉动的食材产值约100亿元。
兰州牛肉拉面1.7万家店,总产值600亿元,直接拉动的食材产值约150亿元。
柳州螺蛳粉全产业链收入已经超过350亿。除了预包装销售收入突破109亿元以外,配套及衍生产业(比如酸笋、鸡蛋、木耳等)销售收入130亿元,实体门店销售收入118亿元。
如果看这组数据,不明白我为什么讲这个,我们再看一组中国商标局的数据:
以地标为主的区域公用品牌在注册运作实施后,区域居民收入普遍增加15——485%,直接解决当地总人口5-27.5%的农民就业!
可以说,每一个地标美食、每一个区域公用品牌的背后都是一个庞大的区域产业,带动的绝对不是几个商家、几个企业,而是区域经济、是众多老百姓的立身根本!
匹夫有罪,怀璧无罪,我们总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利益,就打破更多老百姓的饭碗吧?
余罪3——利用、操纵舆论,大喊“商标无效”的背后,是将无数地标美食的产业价值“一键清零”!
从前少有耳闻的商标侵权在最近井喷式接连爆发,层出不穷的事件表明,中国已经发展到新阶段,出现了新的问题,从原来关注产品、经营到现在随着竞争的持续加剧,品牌意识强势崛起,商标的重要性不断彰显!
很多企业开始将商标作为自身的护城河,比如2020年8月23日,“海底捞”曾经一天申请了共计117件商标,包括“浪底捞”、“池底捞”、“江里捞”、“碗里捞”等一系列各种“捞”。让海底捞变身“疯狂捞”的原因是10几天前,海底捞状告一家叫“河底捞”的湘菜馆,败诉了。
此外,随着企业商标意识的不断增强,围绕商标的保护甚至已经演变为斗智斗勇的“宫斗剧”,比如九毛九集团的“赖美丽青花椒烤鱼”新品牌在换牌前,对外从不敢露出“赖美丽”的标牌,一直用“好奇熊”做“烟雾弹”,引开竞争者注册“赖美丽”相关商标。
不同于这些大企业,能够快速构建“商标护城河”,那些规模较小的餐饮企业常常用“地名+品类名”表示食物产地、口味,以显示正宗、优质。随着使用这个招牌的商家越来越多,地标美食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也有一些不法商家开始冒充地标美食的名头,鱼目混珠,带来食品安全等风险,最终一旦事发,大概率还是需要地标来背锅,是典型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所以,如果明知侵权,而不保护,损害的可能是更多人的利益,破坏的也可能是一座城市的经济命脉!
甚至高勋这厮的一个微信好友王赞兄讲到,“从今以后,特色小吃类地标整个品类不会再有任何价值了,不会有强势企业进入,不会有资本进入,整个行业将开启倒车模式!”
此言虽大,但却不虚,毕竟如果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谁又会去做呢?
如此,我们才可以利他、利己、利天下!毕竟,今天的一粒尘埃,明天落到我们头上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变为一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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